都市更新
都市更新是什麼?
都市更新是指透過有計劃的改造、重建或改善城市特定區域,以提升其功能和環境品質的過程。這個過程通常包括拆除舊建築、建造新的住宅和商業設施、改善基礎設施(如道路、供水系統、排水系統等)、增加綠地和公共空間等。
都市更新的主要目標包括:
- 改善居住條件:透過更新老舊住宅區,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。
- 促進經濟發展:透過引進新的商業和辦公空間,吸引企業入駐,增加就業機會。
- 優化城市佈局:重新規劃城市空間,使其功能分區更合理,交通更加便利。
- 保護歷史文化:在保留和修復歷史建築和文化遺產的同時,融入現代設計和功能。
- 提升環境品質:增加綠化面積,改善空氣質量,增強城市的宜居性。
都市更新種類
1.公辦都更
公辦都市更新是指由政府主導、政府部門直接參與或全程負責的都市更新計畫。這種模式通常由政府部門牽頭,透過制定政策、規劃、組織實施等方式,推動特定區域的更新和改造。
2.民辦都更
民辦都更是由「建商」主導的都更模式,其資金來源是由建設公司或開發公司準備,土地、建物所有權人提供土地,彼此合作進行都更計畫。
3.自辦都更
自辦都更是由「地主」等土地所有權人成立都市更新會,自主發起、自行籌措資金或至銀行借貸後,在自己擁有的土地建物上進行都更工程的都市更新模式,具有較高的計畫執行彈性與主動性。
「協議合建」與「權利變換」
「協議合建」和「權利變換」是都市更新中的兩種不同模式,它們在操作方式、權利關係、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明顯區別。以下是這兩種模式的詳細解釋:
協議合建
協議合建是指通過協議的方式,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者(通常是居民)和開發商(或建設單位)合作,共同進行建築物的拆除、改建或新建。合作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協議,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,共同分享開發收益。
特點
合作關係:土地或建築物所有者與開發商簽訂協議,共同進行建設。
利益分配:雙方協商確定利益分配比例,通常土地所有者獲得部分新建物業或金錢補償,開發商獲得剩餘部分的銷售收益。
風險共擔:雙方共同承擔開發過程中的風險和成本。
權利變換
權利變換是指通過政府主導的方式,重新調整土地或建築物所有者的權利,進行土地或建築物的重劃、整合、重新配置,以實現城市更新和土地利用的優化。
特點
政府主導:由政府部門主導,制定相關政策和法規,進行權利調整。
整體規劃:通過整體規劃和重新配置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城市功能。
公平補償:對土地或建築物所有者進行公平補償,確保權利人的利益。
都更要繳哪些稅?
土地增值稅:
- 都更完成後,土地價值可能會上升,因此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。這是土地在買賣或其他轉讓過程中,因地價上漲而增值的部分所需繳納的稅。
營業稅:
- 都更後的建物銷售可能需要繳納營業稅,根據地區和具體情況,稅率可能有所不同。
所得稅:
- 若在都更過程中有所得收益,如建築物出售獲利,需依規定繳納所得稅。
房屋稅:
- 都更後的新建築物需要每年繳納房屋稅,稅率依房屋的用途和所在地區而異。
契稅:
- 在都更過程中若有土地或建築物的轉讓,需繳納契稅,這是房地產交易時需支付的稅金。
遺產及贈與稅:
- 若都更後的房地產涉及遺產繼承或贈與,也需要繳納相應的遺產稅或贈與稅。
這些稅賦依地區和具體政策可能有所不同,建議在進行都市更新前詳細了解當地的稅法規定,並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。